学生操行及纪律
理大校名的使用
学生和学生组织如欲代表大学,首先要得到大学校长之书面同意,没有校长之书面同意,学生便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声称代表大学。
申请赞助
未得到校方批准,学生不可在任何情况之下要求或接受任何赞助。如获批准,学生须亲自提出申请而不能委托外间人士办理。
学习方面
防止抄袭及引用参考书籍
校方对于未得版权人的批准,而抄袭版权文件视为严重错失,以下指引有助理大学生遵守本校有关防止抄袭、引用书籍及版权资料复印的规则。
抄袭的定义
根据朗文现代英语字典(一九八七年版本),抄袭可定为「取用别人的著作(文字,思想等)于自己的著作上,而没有提出任何声明。」
根据歌连士英语字典(一九八七年版本),抄袭是「取用别人的思想或作品,当作自己的思想或创作。」
根据简易牛津字典(一九七三年版本),抄袭是「取用他人的思想,写作或发明,作为自创。」
根据伟士达第九版(一九八七年)学院新字典,抄袭是「盗取或传播别人的思想或文字作为自创,擅用别人创作制品而未有说明来源,盗用文学产品,把已存在的资料当作新的及原创的思想或产品。」
根据麦佳理字典(一九八五年版本),抄袭是「取用或模仿别人的思想及表达方式,作为己有。」
以上的定义暗示抄袭包括抄袭意图。「忘记使用引号或引述来源」或「以为读者会知悉某一段文字是他人的」等等的借口,一概不被接纳。这些借口有如一个人从商店内拿取货品出来,没有缴付价钱一样,可作盗窃处理。简单而言,学生应避免抄袭拥有版权的资料而用作功课上。学生应紧记有关版权的金科玉律,凡有怀疑,即使是「灰色地带」也务必引述来源或作者。
怎样引用来源?
引用来源,可直接引述或意译原作,请参阅以下举例:
直接引述:
以原文作引述,例如:
「煤的存量」约翰逊说 (1982,p.21)「不会像石油存量那么快用完」。
以段落形式的引述﹕
市场内的冲突需有其定义,而其中最初的定义是史丹和高文所建立(1969,p.58)。他俩人的意见是冲突是制度转变的过程。「…一项发生在工作环境中或某渠道的成员机构内的转变,而该转变最终使渠道成员受到影响…,当其余受影响的成员觉得转变产生挫折感…冲突的处境便即出现。」
注意省略号(…)的运用,与前一字和/或后一字相隔一个位,是显示原文内一个字或一些字已被删除。(当然,省略的字或句并没有改变原作者的意思。)
再者,注意方形的括号〔〕的运用,是用作「附加」或「代替」以便清楚说明原作者的原意,而并非更改原作。例如﹕
原文:登记是文字的种类,而非说明的类别,因其界定非以其代表的传意类别。
引述:「…〔登记〕非由其代表之传意方式而界定」(韦道信,1973)。
摘录原作
摘录不只是将原作一些文字更改,而是将原文改写,譬如将原文缩短/概述或增长/澄清,很多时,摘录可导致读者未能清楚了解是否有侵夺版权之嫌。所以应紧记,如有怀疑,说明来源。以下是增长 / 澄清原文的例子:
原著 「虽然光合作用乃主要过程,化学合成作用亦会发生。」(皮雅逊,1978:135)
摘录
正如皮雅逊所说,(生物科学1978年版135页)虽然光合作用乃植物利用阳光制造食物的过程,以化学反应合成食物亦会发生。
如何注明引述来源
以下的指引有助学生知道怎样注明引述来源。注明来源是确认原作者的著作,及引述有关原作者的姓名、著作名称、出版商、出版日期。引述来源须清楚列明,表达方式如下:
有关书籍的引述,作者的姓氏先行,然后是他的名字,再后是著作名称。(可在书名下划上一条线或用斜体字显示出来,再其后引述出版地方,出版商的名称和出版日期。例如
· 基斯度,D., 与狄维, D., 高级英语会话,赫劳,朗文, 1975.
· 巴拉西,D.,高尔达,M., 约翰斯,C., 语文教学与说话声调,赫劳朗文, 1980.
引述来源是应该在文篇的末段用「脚注」方式表达。
最后应注意的是一切有关引述来源的资料(如作者名字,出版商的名称),必须准确及没有错漏,所以必须小心校对,如有错漏,可构成读者的不安。
知识产权
所有与理大课程及研究有关的学生创作,其知识产权及版权均自动拨归理大拥有。一般而言,知识产权包括一切受到法例保障的创新事物和意念。它们可以文字、图案、艺术、摄影、创意设计、计算机软件、电子形式及其它方式表达。版权物品可由学生的功课、设计、研究专项及类似活动所得来。
复印版权刊物
大学对于保障知识产权非常重视,凡复印版权刊物,而没有版权人的批准,可视作违法。所以学生必须遵守版权法例,利用复制及用电子方式储藏或使用互联网公诸大众,均属违反版权法。
在新推行的版权法下,未得版权持有人的许可而擅用他人的版权,如抄袭著作,复制、分发或贩卖他人的著作给大众,即构成侵占版权。抄袭是指利用任何方式复制他人的著作,包括用电子储存,或放在互联网上传发给大众。
任何印制品,包括在书本上或丛书中,如带有版权的标记,就获得版权的保障。所有周刊内的资料,通常是有版权保障的。
守时上课
学生必须准时上课及参与有关课程活动。由于缺课会影响学业进度,因此学生不得在没有充份理由及准许之下缺课。
诚实
学生应以诚实态度完成功课,凡考试内不诚实的行为及抄袭他人的功课,校方均会认真处理。
犯罪处分
校方对操行有失及触犯香港法律的学生可采取纪律处分。
这些个案可提交学生纪律委员会进行调查及定案。假如调查属实,委员会会按其严重性作适当的处罚。这些情况包括:
- 训斥
- 罚款
- 在指定期间内禁止使用任何大学设施
- 在指定期间内停学
- 在指定期间内或无限期开除学籍
- 其它合适的处分方案
学生如面对纪律处分,可向学生事务总监寻求意见及协助。学生如需到学生纪律委员会听审,可找一位大学职员或大学同学陪同出席。
因纪律理由而被开除的学生将失去退还保证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