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记录
学生证
学生缴付学费及完成入学注册手续后,便会收到理大学生证。在容许的注册期内,你可以享有理大兼读制学生的权利和优待。在大学范围内应常带备学生证,以便使用大学设施。
如转换课程,或在学生证有效期满后学生仍未完成课程,中心将会在新学期开始时通知学生领取新的学生证。如果学生在新学期开始时还未收到通知,请在办公时间到中心查询,否则有关学籍可能被取消。至于因转换课程而需要换取新的学生证,学生需缴付有关费用。
交回学生证
学生证属理大所有。学生必须于有效期届满或学生身份终止或毕业时,将该证件交回理大。
学生应亲自把学生证交回中心,如必须以邮递方式交回,应先把学生证和磁带剪成两截,否则,学生须要承担因邮递失误引致盗用的损失风险。
如不交回学生证,学生已交给大学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学生日后要求讨回保证金将不获受理,同时学生亦不能取得由理大所签发的任何证明文件,亦不会被考虑取录修读其它理大课程。
非法使用学生证
学生必需小心保管学生证及防止别人冒用或盗用。
如擅自把学生证转让别人使用大学设施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学生将会遭理大纪律处分,例如停课或退学,并剥夺一切学生权益。
遗失,损坏和更换
学生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需填写表格 (AS2)申请补领,并缴付相当于港币110元的补领费用。若寻回原来的学生证,应马上通知及交回原来的学生证于中心办事处。如学生同时拥有超过一张学生证,则属违反规则,校方有权对该生作出纪律处分。
学生如未能亲自前往中心递交表格,必须附上身份证副本,在手续之成后,证件副本会被销毁。
学业成绩表
学业成绩表详载学生在大学历年所修读的科目及成绩。学生须填写申请表格 (AS3),申请费用为每张相当于港币65元,申请者须另附有关邮费。
修业证明书
你可用申请表格(AS4)申请你的理大修业证明书。此证明书将不会列出所读科目及成绩。
颁授证书及毕业典礼
在成功完成课程后,学生将会在理大毕业典礼颁发学历证书,日期为每年的十一月或十二月期间。在每年八月或九月间,教务处发出邀请信,邀请毕业生出席典礼。
学位文凭正本通常在毕业礼后备妥,由校方通知学生何时到取。
接获上述通知,拿取证书为学生的责任。如未能亲自拿取证书,学生可以书面授权他人代取,并附上学生证及身份证副本,在核对过后,证件副本会被交回获授权人。
过了指定领取时间,大学不负责保管未被领取之学位文凭,文凭将会被销毁。
大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颁发相同或补替之文凭或学历证书。
学位证明书
若遗失文凭或学术证书,学生可以用表格(AS106)申请一张由教务处发出的证明书以证明过去曾取得该学历。每一张证明书,收费为相当于港币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