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申请
学生资料及更改手续
学生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其用途
在入学时,你在申请表格内所填报个人资料,将会成为理大永久的学生记录。这些资料应该保持准确。如有更新,应透过中心通知校方。这些资料,亦可在毕业后用于学生会及校友会的活动。
除了申请入学时所提供的资料,学生的注册及考试成绩亦成为校方永久性的记录,以备将来学生申请学术证明文件时作为参考。
若根据规定而无需保留学生的个人资料,理大有权把这些资料销毁。校方会定期检讨有关资料保留的政策。
学生个人资料,只可提供予有关的大学部门及有关大学职员,在执行本大学工作时参阅或使用。
学生的个人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学生编号、注册课程、地址、电话号码等,校方有权按实际需要而提供给校友会。
学生资料的索取及其更改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学生有权索取及更改个人资料。在索取此等文件时必需使用指定的表格,该表格可以书面透过中心向校方索取。申请时亦需付手续费用。
资料更改通知
若学生个人资料有所更改,应尽早通知校方。如果学生未能亲自交回有关申请表格(AS1),可将表格寄回并附上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或护照副本,作为确认。该副本在手续办妥后会马上被销毁。
上课记录
课程上课时间通常为每星期的周五,周末及周日。
学生有责任准时上课及参与有关活动,按课程的要求而完成学业。对长期缺课的学生,校方有权终止其学籍。
缺课及请假
学生的短期性缺课,必需向课程主任申请告假,并需获其批准,否则被视为未能完成修读科目要求。所有申请,应在请假日期前办妥,有关课程主任会安排通知有关申请的批核决定。
如因疾病、受伤或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学生缺席考试,应尽早与课程主任联络,并取得其批准,否则考试将被评为不合格。至考试或成绩公布后才通知者,校方只会酌情处理。
双重学籍
学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全日制/厂校交替制课程学籍,不论其中一项课程是否由另一学术团体提供。
在少数情况下,学生如获得课程主任的书面批准,便可同时拥有一个全日制/厂校交替制课程学籍及一个兼读制课程学籍,或超过一个兼读制课程的学籍,其中包括由其它院校提供的课程。
学生应在课程注册前向课程主任递交表格AS38申请双重学籍注册。未经课程主任批准而自行作双重注册者可导致大学的纪律处分,惩罚可包括停学。有关表格可向中心索取,或在理大教務處网址http://www.polyu.edu.hk/~as下载。
休学
学生如有真实需要,可申请休学。学生可向透过中心向学院递交申请表AS7。休学期不会计算在最长注册修读期内,但是学分认受性只在学生完成学科后八年内有效。有关学分必须在毕业前仍然生效。如所获学分认受期终止,学分将不会计算在毕业成绩内。
如学生未能完成首学年的全日制或厂校交替制课程,其休学申请将被视作例外情况考虑。除非学生能够在最长注册修读期内完成课程要求的学分额,否则校方不会允许学生休学。
学院约于申请日起三周内以书面通知学生休学申请结果。
申请休学(表格AS7) 可向中心索取,或在理大教務處网址http://www.polyu.edu.hk/~as 下载。表格必须于有关学期期考开始前交回。
在休学获批准后,学生需实时及不迟于两周内交回学生证予中心办事处。如学生在限期前不交回学生证,其休学申请将被取消。
如休学申请在学期开始后提出,学生需缴清所有未付的学费及/或其它费用,以便校方处理该项申请。如休学申请在学期开始前提出,校方在扣除港币5,000元的注册费后会以现金方式退回学费余额予学生。如已付之学费等同或少于港币5,000元,则不会安排任何退款。在学的学生可豁免扣除注册费。除了上述方法,学生可选择零科注册以保留学籍(请参阅前述「零科注册」一节) 。
当休学期终止后,学生应恢复上课并缴交学费及完成注册程序。中心在学期开始前会寄发给学生一份再注册通知书。
以自选进度修读的学生
以自选进度修读的学生指经学院审核后准予无需跟从预定修读模式的学生,或修读不设预定模式的课程的学生。学生如希望申请成为以自选进度修读的学生,可向学院递交表格AS114。
申请转为以自选进度修读的表格(AS114) 可向中心索取,或在理大教務處网址http://www.polyu.edu.hk/~as下载。表格必须于有关学科注册开始前或有关学期开始前交回。
以自选进度修读的学生应细阅有关课程要求,并咨询课程主任意见。同时,学生需按课程主任指定的时间表进行学科注册。
学生有责任留意自己是否符合毕业资格要求。此外,学生须确保自己能在该课程的正常修读年期或最长注册修读期内完成课程要求。
退学
正式退学
若学生在课程完成前决定终止学习,须填写正式退学申请表格 (AS6),表格可向中心索取,或在理大教務處网址http://www.polyu.edu.hk/~as下载。表格必须于有关学期期考开始前交回。
递交申请书时亦要同时交回学生证,若申请书未与学生证一起提交,或有其它手续尚未办妥(例如缴付欠款),申请将不会被处理。
学院约于申请日起三周内以书面通知学生退学申请结果。
如退学申请在学期开始后提出,学生需缴清所有末付的学费及/或其它费用,以便校方处理该项申请。否则,学生会被视为非正式退学,在入学时所付按金将会被没收。
如休学申请在学期开始前提出,校方在扣除港币5,000元的注册费后会以现金方式退回学费余额予学生。如已付之学费等同或少于港币5,000元,则不会安排任何退款。在学的学生可豁免扣除注册费。
学生被确认正式退学及没有未清还债务后,可获退回保证金。
停学
如学生没有依循正确手续办妥退学,校方可视学生自动终止在理大的学籍。在此情况下,保证金将不获发还,而学生若在来年申请攻读同一个学科的申请亦不会被接纳。
因成绩不及格
l 若学生未能符合升级标准,亦不符合补考或留级资格,可以「未能达到学业成绩的要求」为理由,被勒令退学或被取消在理大的注册。
· 学生因未符合学业成绩要求而被勒令退学或被要求退学,必需在成绩公布后三个星期内把学生证交回中心。若学生不交还学生证,校方将不会签发任何证书,亦不会考虑该学生日后修读任何课程的申请。学生在入学时所付按金亦将会被没收,即使期后交回学生证,学生的退款要求亦不会被接纳。
重新入学
学生如因退学、缺课或「未能达到学业成绩的要求」而被要求取消注册,将不会被考虑在下一学年重新申请入读同一课程。